“热搜”迟到五年
2022年5月,苏醒和他的一首老歌《破亿》上了热搜。《破亿》是苏醒五年前发行的一首歌。
当时怎么想到写这样一首歌?其实创作的过程很简单,苏醒只是将自己出道这些年所经历的、所感、所想,用音乐的方式表达出来,又进行了艺术化的加工。对苏醒来说,这就是一次普通的创作,跟他创作其他歌曲的过程毫无区别,当时只是花了一个下午,或者更多的时间写出了歌词,其中不少内容是他此前看到、听到之后就记录过的。网友觉得歌词太过直白、露骨,但他却不认为歌词里提到的内容有任何负面,那就是一个客观存在。
歌曲出炉后,苏醒自己是有一点小得意的,觉得这首歌很有力量,但遗憾的是这首歌在当年并未掀起一片浪花。
苏醒当年并没有太在意,也不觉得有多遗憾,因为彼时他的音乐事业还未见起色,后来他总结:《破亿》的落寞,是因为“人糊”,而非作品差,“人糊不能怪歌,作品是无辜的”。
2007年,23岁的苏醒参加湖南卫视选秀节目《快乐男声》,取得西安赛区冠军、全国总决赛亚军的成绩,赛后签约天娱传媒,发专辑、演话剧、办巡演,可谓出道即巅峰,但后来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
“人糊”的这几年,苏醒在微博晒简历找工作,在线呼吁“谁有活儿,带带我”,网友便调侃“我是来晚了,还是你糊了?”苏醒搞笑回复自己是“糊咖”。
对于那段出道即巅峰的岁月,苏醒从不曾怀念,唯一怀念的是自己的青春、与青春有关的一切:比较瘦、跳得高、跑得快、体力好。
五年后“糊咖”苏醒当时无人问津的《破亿》引发关注,他自己也没想到。这首歌再度发表的当口,正是苏醒和几位当年的快男一起上了一档综艺节目引发关注之时。他说“就要趁着有流量的时候拿出来”,事实证明,时机真的很重要,这个决定,做对了。
自得其乐却从未躺平
《破亿》登上热搜后,苏醒又录了一条视频,先是说《破亿》热度上来后,再就业男团的其他人表示“必要时可以放弃苏醒”。然后让粉丝安心,说应该不会出现“今天是我粉苏醒的第一天,明天他就退出娱乐圈”的情况。
事实上,这些年苏醒从未躺平,即使处在低谷之中,也依然在认真写歌、拍摄短视频,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沉寂的时候,他在线呼吁“谁有活儿,带带我”可能并不仅仅是一句调侃,但心态上他并不着急,也不是不够上进,可能只是火候没到。
有时候连苏醒的经纪人都着急,觉得苏醒太过“佛系”,但苏醒永远懂得掌握自己的节奏。他说,机会没到的时候,或者火候还不够,就不用想那么多,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即使一直都没有等到机会,也没什么大不了,但如果机会来了,说明一直以来的努力没有白费,总会有人看得到。就像歌手刘畊宏,健身已经好多年,并不是谁看到、关注的时候才开始的。
由此苏醒得出了一个结论,希望和大家共勉:“所以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就好了,先别管会不会被关注到,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
“再就业男团”翻红
2019年,2007届快乐男声成员苏醒、王栎鑫、张远、陈楚生、王铮亮、陆虎参加一档节目叫《合唱吧300》,为团队取名“再就业男团”。当时几位成员确实处在就业机会没那么多或者条件没那么好的状态,来录节目有点像“再就业”,于是取了这样一个名字。
2022年,“再就业男团”又携手走进综艺节目《欢迎来到蘑菇屋》,当时苏醒依然没有其他工作安排。他们自嘲为“糊咖”聚首,却意外爆火。
六位艺人在镜头前的重聚,勾起了无数人的青春记忆。几位老友互嘲逗趣的场面既搞笑又温馨,节目收视超出预期,“再就业男团”因此翻红,并且被称为“顶流”。但自称“初代流量”的苏醒并未因此沾沾自喜,这几位以苏醒为代表的经历过大风大浪的“老炮儿”对于“顶流”、“热搜”都看得很明白:热度持续一两个月算不错了,你能上热搜也随时能下去。
《破亿》的热搜事件后,王栎鑫曾仗义喊话:你下次再被封杀了我就带你一起去带货。当然这只是一句调侃、玩笑话,但即便真如王栎鑫所说“被封杀”离开演艺圈,苏醒也不担心自己会失业。苏醒自认为除了音乐,还有编剧的才能,拍短视频,做广告营销都是他在行的。“实话实说,我不担心好像我今天如果不做艺人就没饭吃了,找个班上也不是不行。”
但这世上只有现实,没有如果,所以从2007年到2022年,不管境遇如何,苏醒从没放弃过。还有很多人也在追梦的路上坚持着,因为他们一直相信:人对于自己喜欢的事情,一直做就好了,先别管会不会被关注到,只要你自己还喜欢去做就对了。(文/记者寿鹏寰 统筹/满羿)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