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热点事件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厘清网络发言法律边界******
蹭热点事件时有发生真假难辨 专家呼吁
厘清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
□ 本报记者 韩丹东
□ 本报实习生 王意天
前不久,一则“囤‘蒙脱石散’应对XBB毒株出现的胃肠道症状”的消息登上热搜,起因是当事人发布了一条提醒亲朋好友的朋友圈,被人截图后广泛传播,最终使得药品“蒙脱石散”一夜脱销。
尽管当事人在朋友圈中澄清文字内容均为个人理解和猜测,但朋友圈的截图在一次次的传播中已然变了味,不少人将截图断章取义,在网络中广泛传播。
事发后,当事人表示自己已经到当地派出所做笔录,并接受了民警的批评教育。
类似的情况绝非个例,许多信息的源头就来自于社交群聊天、朋友圈截图,因此引发的虚假不实消息、蹭热点事件、随意杜撰事件时有发生,使得广大网民难以分辨真假,一些消息甚至造成了不良影响。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自觉抵制不当言论
在社交平台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在何处呢?
2017年6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网络安全法明确了所要规范的网络言论类型: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宣扬民族仇恨、民族歧视,传播暴力、淫秽色情信息,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誉、隐私、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等活动。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教授姚金菊认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法律尊重和保护公民个人言论自由,但所有网民都应当遵纪守法,坚守网上言论自由底线。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不当言论,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警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每个公民都要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希望每个公民、网民,自觉抵制不当言论、恶意攻击等不良信息,不轻信、不转发,请广大网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网络环境。”姚金菊呼吁。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主任周旭亮认为,社交媒体不是法外之地,发表言论亦有法律边界。网络言论不当可能触犯的法律包括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
周旭亮提醒说,一定要注意网络言论要以事实为基础,不能以侮辱、诽谤言论贬损他人人格,不触及他人隐私,不公开发布他人未经许可的个人信息及肖像,更不能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泄露国家秘密。具体行为的认定在实践中需要借助司法人员的中立判断,通过充分利益衡量,依法对网络言论的法律界限予以划分。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交媒体中的言论属于一般性言论,内容应遵循《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的九不准规定。
理性把握言论边界
不蹭网络热点滋事
当网民对热点事件随意评论、发表观点时,存在何种法律风险呢?
周旭亮说,如果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的言论不实,含有虚假信息,散布谣言,很可能会侵犯他人的名誉权或者法人的商誉,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存在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情形,情节严重的涉嫌诽谤罪,很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如果利用热点事件发表的言论涉嫌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严重的涉嫌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或诽谤罪等;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
“网民若利用热点事件发表言论,一定要谨慎理性,立足事实,客观中立,严守法律边界。”周旭亮说。
姚金菊认为,面对热点事件,网民应当理性把握言论边界,不蹭网络热点滋事,不将网络当作情绪发泄之地,否则触犯法律,必将受到依法惩处,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
姚金菊说,若网民利用热点事件随意发表言论的同时,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荣誉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以及赔偿损失等责任,如对被侵权人构成精神损害的,还需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公民随意发表言论,出现涉及散布谣言、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等情形,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一定时限的拘留或者罚款;情节较重的,可以两者并处。”姚金菊说,网民的言论影响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言论自由亦有限度
网络空间仍待净化
人们是否可以在朋友圈中畅所欲言?
刘德良告诉记者,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批评监督等正当权利,公民在行使权利时也应当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
周旭亮表示,朋友圈不得发布国家秘密或其他单位组织未允许公开的信息、他人隐私等内容;不得发布涉黄赌毒以及暴恐内容等违法信息;不得发布谣言、诽谤、侮辱他人等违法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展示、传播各类违禁品售卖信息,不得违规发布广告信息等,否则将面临行政或刑事处罚。
姚金菊认为,网民发布朋友圈也是公民言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即便在虚拟世界里,也应受到法律规制,不得侵犯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与其他言论方式相比,越来越多的人更愿意通过发布朋友圈的方式表达思想和意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在得到充分延伸的同时,朋友圈的公开性也为言论侵权与犯罪行为提供了潜在的庇护。
“从个人利益的角度看,网民发布的朋友圈不应侵犯他人隐私权;从公共利益的角度看,朋友圈发布要以不伤害公共利益为前提;从信息内容角度来看,朋友圈不得发布虚假、诋毁、侮辱性内容,也不得编造、散布不实信息。”姚金菊说。
在生活中,人们的一些无心之言,往往被别有用心之人稍加改动,截取其中的只言片语,便将白的说成黑的,假的说成真的,不但迷惑了大众,也让原作者饱受辟谣之苦。
对此,刘德良认为,当前社会公众对信息来源的判断能力仍需加强,网络时代,公众面对信息来源很多时候会站在主观角度考虑,公众应做到多渠道求证,多方位鉴别。有关部门也应当着力打击二次传播的造谣者,而不是将矛头指向原作者。
如何在保障人们言论自由的情况下净化网络空间,成为当下紧要任务之一。
周旭亮认为,可以通过立法和普法厘清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让人们清楚哪些言论可以发表,哪些言论触犯了法律,从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依法、充分行使宪法赋予的表达权和监督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提供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社交平台方面,相关部门可以切实履行行政职责,积极引导平台履行自身责任和义务,利用技术对言论自由进行管理和监督,加强互联网评论服务管理,对污言秽语、谣言及时清理和处置,健全服务管理制度;网民方面,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倡导社会公德,保持自律和理性,文明发表言论,不利用社交平台披露他人隐私、诋毁侮辱他人,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违法有害信息,提高辨别能力。
姚金菊说,网络空间中言论自由边界的划定要借助法律力量加以明确,公民个人、平台、政府、行业、法院等各种主体要扮演好各自的角色,共同致力于网络空间的净化。
姚金菊建议,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应该加强自我规制和行业自律,有关部门还应尽快建立和完善基于新媒体的网络法律体系。同时,针对新媒体场域中网络言论的规制问题,有必要为公民设定相应的权利损害的救济措施,确立权利的救济制度。
漫画/高岳
七旬修鞋匠 十四年资助百余名贫困生******
遇见你丨七旬修鞋匠 十四年资助百余名贫困生
江苏省淮安市的王建荣,是一名修鞋匠,今年77岁的王大爷,3岁时患病导致下肢残疾。为了养活自己,他自学修鞋手艺,自食其力。
尽管收入微薄,但王建荣老人14年来陆陆续续将修鞋攒下来的积蓄捐献给了地震灾区居民,累计捐款8万多元,先后资助了100多名贫困学生,他的身残志坚和爱心善举感动了很多人。今天的遇见你,就让我们一起走近这位身残心善的修鞋老人。
一大早,王建荣的修鞋摊刚开门不久,老顾客们就纷纷上门,不大的修鞋铺,渐渐热闹了起来。汪阿姨是老顾客,自从王建荣搬了地方,她几经辗转打听,终于找到了老人新开的铺位。
顾客 汪谊华:我们在他家修鞋子有二十多年了,人服务非常客气。他手艺可以,他这个人真好,像有人着急了,口袋一掏没带钱,他说没事啊,大姐你拿走。
今年77岁的王建荣大爷,3岁时因患小儿麻痹导致下肢瘫痪。1962年,17岁的他随父母,作为知青,从上海来到淮安区淮城镇闸北村落户。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他自学修鞋手艺,并在老淮安城的镇淮楼路上,摆了一个修鞋摊,从此开始了46年的鞋匠生涯。这辆破旧的手摇车,是王建荣亲自设计的,如今这辆锈迹斑驳的“老伙计”,不仅是他的出门走路的“双腿”,更是他赖以生存的“饭碗”。
王建荣:有了它我就可以来回跑了。控制方向也可以控制动力。这就是我的工具箱,我所有摊位上需要用的东西,都摆在这上头。原来没有这个小屋的时候,我所有做的东西,都来回背,一天来回背四遍。这个摆东西的设计都是我自己设计的。这个车跟我很有感情了,我现在离了它不行,它现在就是我的动力,离了它我废人一个。
几十年的风霜岁月,几十年的修修补补,将王建荣的一双手变得粗糙,手指关节突起变形,一双因残疾而无法行走的腿,每逢刮风下雨,总是钻心地疼,但是老人那颗善良而火热的心,却见不得别人吃苦受困。2008年,汶川地震,看到电视上一幅幅灾后画面,他坐不住了,带着一张张零钱以及存折“凑”出来的4000块钱,赶到了当地的红十字会。当听说王建荣要捐出4000元时,工作人员深深地被眼前这位残疾老人感动了。
王建荣:人家很客气跟我讲,老爹你有什么事情?我说我想捐款,他一愣,你要捐多少啊?我就举4个手指头,别的话也没说,因为那块人很多。捐40啊?不。400啊?不。不是的。那你捐多少?我说捐4000,但是我跟你说开了,我不记名,不要你们宣传。不要登报纸,我就这三样条件。
“靠自己做慈善”,这意味着王建荣捐出的每一笔善款,都来自这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早上七八点开始修鞋,晚上五六点左右收工,一天最多修几十双鞋,一双鞋的“利润”只有块把钱。
王建荣:现在许多年轻人消费观念变了,都有钱了,要好看,稍微坏了一些就不要了,现在修鞋子的基本都是中年人、老年人。一天三十、二十也有,五六十、七八十也有,这个东西很难说,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生意,一个月的话有一千几百块钱,还是弄得到的。平均三四十、四五十块钱一天还是有的。
汶川地震4000元、雅安地震2000元、鲁甸地震2000元、给村里特困户捐款捐物、长期资助贫困学子,累计帮扶特困学生100多人,王建荣用一针一线的微薄收入,在短短十四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老顾客王国梁老先生,与王建荣相识多年,谈起老友无私捐助的善举,老人家打心眼里感到敬佩。
顾客 王国梁:像现在给你弄一个鞋子,整个针线全部上的话,也不过才十来块钱,像我这个弄弄的话,他有时候都不收钱。有时候收个块把两块钱,但是他点点滴滴攒下来七八万,像一般人家,像他这样的生活困难的人家,也属于一笔巨款了。
将心比心 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王建荣老人捐出的每一分钱,都来自一笔笔不起眼的修鞋钱。修一双鞋的也就赚个块把钱。四十多年的修鞋生涯,王建荣也吃了不少苦。这一路,他也受到过社会各界的帮助。所以感同身受,当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老人总是愿意伸出援手。
这么多年,王建荣老人凑好钱了就会到当地的慈善总会捐款,一来一去之间,不断传递着爱心善举。而许多受资助的学生也早已把他当作了亲人。临近春节,老人资助过的大学生杨文婧,给他打来了视频电话。
临近春节,王建荣曾资助的大学生杨文婧,给王大爷打来了视频电话,向王大爷问好。
受资助的学生 杨文婧:爹爹好,现在天冷了,一定要注意保暖,保重身体。特别感谢爹爹之前对我的资助。
王建荣:你马上毕业了,走向社会了,有工作了,要更好地团结同志,去做自己力所能及的工作,看到有困难的人,你再去帮助别人,就是对爹爹最好的回报了。
六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捐资助学活动中,杨文婧与王建荣大爷结缘,从她上高中起,老人每年固定给她资助2000元,作为学费和生活费。
受资助的学生 杨文婧:要毕业走上工作岗位的话,我也会继续像王爷爷学习,像王爷爷一样把这份爱传递下去,尽己所能地去帮助和我一样的家庭贫困的学子完成学业。
临近春节,王建荣早早赶到当地的慈善总会进行捐赠。五块、十块、一百块……他仔细数着自己劳动所得,将近一段时间积攒的五百元交给工作人员。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工作人员 衡志慧:王大爷他每年都来,来了就是帮助一些贫困生,或者贫困家庭,人家需求的他都会来捐一点。他每次来的时候,钱都要放在他那个旧包里,那个旧包真的用了很多年了,每次来都是那个旧包,其实他的衣服穿得也很旧的,他真正是很节俭的一个人。
这些年,王建荣的爱心善举,被越来越多人知晓,越来越多热心公益的爱心人士,将涓涓细流汇聚成爱心星星之火。
淮安市淮安区慈善总会募捐部部长 张福淮:王大爷的爱心行动,感染了他身边的人,这种爱心的活动一个接一个,做慈善的人更多了。
最近天气寒冷,王建荣原先户外临时摊点,没有任何遮挡,刮风下雨不方便。了解到王大爷的实际困难,城管队员周学礼骑上电瓶车,带着老人走街串巷,寻找新的地点。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寻找,最终给他在当地的一所中学门口,找到了一处合适的位置,安排了如今的这个爱心小铺。
淮安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 周学礼:下一步我们把这个爱心小屋再提升一下,夏天给他屋里装个风扇,冬天有电了再给他弄个取暖器,我们一起把这个温暖传递下去。
傍晚五点半,路灯渐渐亮了起来,王建荣也结束了自己一天辛勤的工作,收拾收拾工具,骑上自己的手摇车,回到家中。
王建荣:这个事情我会永远地做下去,做到我自己不能赚钱了为止。我帮助了他人,但是我自己心情好,也可以这么说帮助别人快乐自己。
心中有光 朴素的生活也幸福
修一双鞋,几元钱。而王大爷却能在14年间累计捐款8万多元,算下来每年就是几千元。必须说的是,这笔钱,攒得不容易!这笔账里,有王大爷的勤劳,也有他的节省,更有他不求回报的爱心。
王大爷的手艺是修鞋,修好了鞋,穿鞋的人就更好走路。而王大爷的爱心,也让更多人,特别是更多孩子的人生路,走得更平坦、更温暖。
而在王大爷无私帮助其他人的时候,王大爷的身边,也有很多人在关注他、帮助他、加入他。
王大爷的日子,其实如果用物质来衡量,并不算大富大贵,但是,有养活自己的手艺、有相濡以沫的爱人,心中有温暖的光,这样的日子,就是幸福的。
(总台记者 杨滢 黄成 孙晓璐 周俊 韩磊 淮安台)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